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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派驻机构增至36家 全方位监督101个市直部门单位
发布日期:2015-11-10 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近日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透露,我市已完成市一级的派驻机构改革,通过调整、新设等方式,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总数增至36家,实现对101个市直部门单位(含市属国有企业)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宋志恒在会上指出,各级纪委包括派驻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集中精力抓主业,盯住“人、权、效”切实抓好监督,有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据悉,县级派驻改革也即将启动。
  36个机构怎么派驻?监督101个市直部门单位
  纪检派驻机构被喻为权力监督的千里眼,每一个“驻点”就是一个反腐“前哨”。
  此次改革后,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总数增加到36家,新设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等6家派驻纪检组。新设的6家派驻纪检组组长均高配为正县长级干部。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采取单派和归口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实现了派驻监督“触角”全面触及101个市直部门单位,切实解决派驻监督的“盲区”和“死角”问题。
  派驻机构做什么?监督领导班子、经过批准可以核实问题线索
  派驻机构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中层科级干部。
  其主要任务是,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市纪委及时报告。
  经市纪委批准,派驻机构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县级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线索,必要时可以核实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线索。
  派驻机构对谁负责?市纪委“直管”、监督驻在部门
  会议透露,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名称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协助、配合市纪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市纪委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对派驻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 “纪检组长兼任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是监督需要,并不表示派驻机构要接受驻在部门领导。”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市纪委对各派驻机构的领导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包括归口单位)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而是市纪委派驻机构的上级监督。根据要求,派驻机构一旦发现问题,首先要向市纪委报告。特别是收到信访举报、发现重要问题线索等重要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先向市纪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