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郑哲同志任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经济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市村级财务审计室(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廖怡怡同志任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市村级财务审计室(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董航同志任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
温州市委农办 温州市农业局
2017年12月26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4/2018-00120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经研究决定:
郑哲同志任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经济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市村级财务审计室(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廖怡怡同志任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市村级财务审计室(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董航同志任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
温州市委农办 温州市农业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