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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4/2020-00114
组配分类 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18-07-31 10:21 字号:[ ] 来源: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特制定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方案。

一、明确工作职责

市委农办(农业局)重点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日常管理工作、扶贫开发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主动排查、发现黑恶势力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阻碍农业行政执法,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做好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查处工作。

二、制订行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办(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张亨利任组长,林志保任副组长,纪检组、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人事处、经营管理处、经济发展处、社会发展处、扶贫开发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扶贫开发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开发处工作人员兼联络员。

(二)明确工作重点

加强干部队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及时发现和查处干部队伍违法违纪行为,提高黑恶势力破坏干扰扶贫开发和“三资”管理的鉴别力。在指导扶贫开发、“三资”管理、农业行政执法、农村建设等工作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做好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查处工作。

(三)强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排查

市、县(市、区)联动,市级重点负责工作动员、政策宣传和典型案例、苗头性问题的分析及工作指导;县(市、区)重点负责线索排摸和报送同级公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村集体和农业企业、扶贫基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专项检查等,及时排摸并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做好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查处工作。做到发现线索就及时报送公安机关,并举一反三,深入排摸类似案件,达到无死角、无禁区。

(四)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改善农业农村营商环境、深化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专项行动、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相结合,强化农民利益和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制度保障、组织保障。

三、细化时间安排

2018年1月-3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报送工作方案。

2018年4月-12月,组织线索排查,加强与政法部门沟通联系,及时移送排查线索。

2019年1月-12月,开展重点问题分析和工作指导,健全长效机制。

2020年1月-12月,做好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