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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栀子鲜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政策解读
时间:2019-08-08 17:03 字号:[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经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温栀子鲜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9年8月6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践行《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委发〔2018〕16号)等文件要求,基于温栀子产业实际并经大量调研,经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温栀子鲜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方案》,创新开发温栀子鲜果目标价格保险,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功能作用,实行政策扶持与商业化运作相结合,积极探索温栀子鲜果目标价格保险创新模式,保护温栀子生产者的积极性,增强其抵御市场价格暴跌风险的能力,促进温栀子种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助力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增收、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二、《通知》主要内容

《意见》分三个部分。

1.基本原则:以《农业保险条例》为指引,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通过制定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和鼓励温栀子种植户参加温栀子鲜果目标价格保险,推进特色农业保险的开展。

(2)协会参与。发挥温州市中药材行业协会的作用,承担行业的中介服务。收集温栀子的市场信息资料,向种植户和保险公司提供产销服务和咨询。

(3)市场运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市场化手段,发挥保险机构专业化风险防控优势,防范和化解温栀子鲜果价格下跌风险,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户生产性收入。

(4)自主自愿。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参加温栀子鲜果目标价格保险。

(5)协同推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共同推进保险试点工作,并给予保险公司积极支持。

2.保险内容:

(1)保险对象:首年试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平阳(以大规模种植户为主)和泰顺(大中小规模兼具)2县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为投保对象,面积不足100亩的可以通过村级组织联合投保,试点合计面积约为10000亩,其中平阳6000亩,泰顺4000亩。

(2)保险标的:温栀子投保条件如下。一是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密度不低于200株/亩;二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品种,生长、管理正常,且在当地已投产;三是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行洪区。

(3)保险期间:应在10月25日至11月25日,共计32日。此期间为栀子采收产量最高,且采收品质经济价值最高的阶段。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当保险温栀子鲜果的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实际价格=保险期间内价格采集部门发布的日平均收购价之和/发布次数。目标价格参照前三年平均价格或平均每亩生产全成本与前三年平均亩产量的比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平均价格、平均每亩生产全成本和平均亩产量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官方发布或行业协会历史数据载明的保险温栀子鲜果前三年平均价格、平均每亩生产全成本和亩产量确定。根据调研结果,温栀子价格达到1.5元时,种植户实现保本。2019年保险温栀子鲜果目标价格暂确定为1.2、1.3、1.4元/500g三档。

(5)责任免除:除保险责任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6)保险金额:保险温栀子鲜果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测算过程:按每亩产量约定为1200斤,约定价格1.3元计算为1560元,取整为1500元)。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7)赔偿处理:保险温栀子鲜果的保险价格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赔偿金额=每亩赔付金额*保险面积。每亩赔付金额=∑【(保险约定价-保险理赔周期平均价格)/保险约定价×采价区间保险金额】。

采价区间保险金额按下表分配:

保险期间

10.25-11.01

11.02-11.09

11.10-11.17

11.18-11.25

区间保险金额

300元

450元

450元

300元

分配原因:由于栀子鲜果价格在采收期内仍有一定波动,且自然存放一般不超过8天,因此设计每8天为一个周期进行理赔。一旦当日价格触发赔付线,即低于目标价格时,随后的8天(含当日)视为一个理赔周期。在一个理赔周期内,栀子鲜果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启动保险赔付。考虑到近10年内尚未出现保险温栀子鲜果平均价格低于0.8元/500g的情况,且市场价格低于0.8元/500g时,每亩产值尚不足以支付采摘期人员工资,农户往往放弃采摘。若周期内平均价格低于0.8元,则按照0.8元/500g计算。

(8)保险费率: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保险费率如下:

目标价格

费率

保险金额

保费

1.2/500g

6.6%

1500

99元/亩

1.3/500g

8.6%

1500

129元/亩

1.4/500g

11.4%

1500

171元/亩

为体现公平性,设置投保费率浮动系数,当年赔付率低于30%,次年费率系数为0.9;连续两年赔付率低于30%,费率系数为0.8;当年赔付率大于100%,费率系数1.2;连续两年赔付率大于100%,费率系数为1.3。保险费支出按财政与农户7︰3比例承担,其中市级以产业扶持形式对试点县按总保险费30%给予补助。

(9)采价方式:由于栀子鲜果价格目前缺少官方价格公布体系,因此无法依据官方渠道进行公布。然而由于栀子采收期较短,且在区域内不同农户的当日收购价格差异极微,因此可采取监测点收集与抽样验证的方式对价格进行确认,并由温州市中药材行业协会作为中立机构对当日价格进行证明,若出现价格争议也可由农业部门调解协商。价格采集的具体机制如下:保险期限内,由温州中药材行业协会上报10月25日至11月25日每日的栀子鲜果收购价格(农户送达交易点的交易价格)。同时由保险公司在温州范围内对农户进行抽样验证,保险清单内抽样不少于5户,保险公司也可在清单外抽样。上报平均价格与抽样平均价格偏差率在5%(含)之内,以上报价格为准;偏差率超过在5(不含)-10%(含)以内,按照上报价格*50%+抽样价格*50%确定;偏差率超过10%,按照上报价格*20%+抽样价格*80%确定。

(10)投保流程:一是组织宣导。由县农业农村局、行业协会等部门组织农户参加宣导会,保险公司负责保险方案、保险条款宣导告知等工作;二是现场验标。对符合投保条件且有意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种植地址、种植数量等现场验标工作;三是填写投保单。投保人按保险公司要求填写投保单,并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数量、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内、分时段温栀子鲜果计划上市数量,保险公司计算保险费;四是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自缴部分保险费,并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和保费发票,保单生效。

3.保险模式:

本试点工作由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及项目实施监督和跟踪调度;由保险公司统筹保险服务并承办,负责保险产品研发设计、市场信息数据采集等,为参保农户提供承保、理赔服务。

三、实施时间

今年为首年试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联系处室为: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577-88965111。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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