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规则》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二、《规则》主要内容
《规则》主要内容共九条。第一条为行政许可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第二条明确进驻大厅事项。第三条明确许可事项调整方法。第四条明确归ロ管理原则。第五条为申请材料报送情况。第六条明确许可审查审批。第七条为窗口人员管理。第八条为监督管理条款。进驻政务服务平台许可事项各职能处室具有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各职能处室落实整改;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责任处室、责任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查处。第九条为许可档案管理。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联系处室为: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966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