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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农家乐(民宿)复工复产十条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0-02-28 09: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乡村产业发展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经过各方面艰苦努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积极有序推进农家乐(民宿)有序复工复产,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于出台了《温州市农家乐(民宿)有序开放经营工作指南》,通过建立责任机制、预约制度、严格登记机制、健康档案、自控机制等“十条举措”,为农家乐(民宿)等乡村休闲产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工作指南”提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农家乐(民宿)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后可有序恢复营业。为确疫情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农家乐(民宿)恢复经营后,推行事前预约制度,实行弹性开放时间,科学控制进入宾客数量,确保农家乐(民宿)有序开放经营。

在对客人和员工的管理上,“工作指南”提出要用好健康码、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做好开放营业的农家乐(民宿)事中事后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同时,要求建立严格登记制度和健康档案,员工、客人进入农家乐(民宿)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宾客的身体健康档案,并做好登记。员工、客人检测体温异常的不得进入农家乐(民宿)。

“工作指南”要求所有农家乐(民宿)须做好各区域消毒和检查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客房服务、厨师等一线服务员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与此同时“工作指南”还在日常管理、供餐模式、自控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禁止堂食、聚餐,实行分餐或打包外供模式。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落实餐具、菜单、案板等重点用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同时,建立自控机制,强化经营主体自我管理,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对农家乐(民宿)员工、游客严格按照“健康码”规定管理,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此外,《工作指南》还要求农家乐(民宿)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员工、客人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封闭观察,并向所在乡镇(社区)、属地主管部门、防控办汇报有关情况,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