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市内信息
我市美丽田园创建出台“十个一律”整治标准
发布日期:2020-03-25 09: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乡村产业发展处

为进一步提升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加快促进“五美”新温州建设,我市出台《关于开展美丽田园创建行动的通知》,明确美丽田园创建“十个一律”整治标准,具体内容包括:1.丢弃于田间地头的竹竿、秸秆、枝条、横幅、废旧设施设备等各类田间积存垃圾和建筑垃圾一律清除。2.重点区块可视范围内的影响美观的简易竹棚、简易围栏、瓜棚架等一律清理。3.建设标准低、视觉效果差、布局不合理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一律进行全面清理。4.没有实际用途、废弃的设施一律拆除。5.重点区块、重点交通路网周边的违法建筑和设施一律依法予以拆除。6.废旧农膜、肥料废弃袋、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一律实行规范化管理。7.一律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治理长期抛荒地。8.田园内的电力、广电、通讯等各类杆线一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合并、清理、改道或局部改为地下埋设。9.建设标准低、使用功能差、布局不合理的设施大棚、栏舍一律统一进行更新、维修、改造。10.新建、改建、扩建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等一律统一设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