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扶贫开发、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拟订结对挂钩扶贫方案,综合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发达地区的扶贫工作;组织安排山区、老区困难群体慰问活动。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