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消薄办《关于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消薄办〔2020〕1号)精神,在各地各单位民主推荐、资格把关的基础上,经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鹿城区农业农村局等12个集体、吴志平等24名个人推荐为省拟表彰对象,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诽谤诬告。电话、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3.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4.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温州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577—88961086;传 真:0577—88965567;邮 箱:88965063@163.com;通信地址:温州市绣山路行政管理中心;邮政编码:325009。
温州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拟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一、集体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瑞安市东山街道办事处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个人
吴志平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党工委委员
徐慧子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林建兴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党工委书记
蔡军令(女) 温州市龙湾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温州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长
马克恩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恩波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畜牧管理中心主任
胡 麟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副镇长
李小山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副站长
阮金雁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副科长
黄 永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科长
黄盛亮 瑞安市高楼镇党委委员
陈永操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组织二科科长
滕翀敏 永嘉县黄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邵瑶瑶(女)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站副站长
刘建平 文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小燕(女) 平阳县万全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亦强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党联办主任
卢晓平 泰顺县仕阳镇副镇长
陈大春 泰顺县筱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海龙 苍南县桥墩镇党委书记
杨乃从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组织科长
王 骏 龙港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姝君(女)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发展处处长
杨雄文 温州市工商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