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温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备案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7日
温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备案管理制度(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