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温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第二十四条,2021 年前三季度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624 批次,不合格 7 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农业农村局已通报属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原因、跟进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消费提示:购买农产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有条件时尽量留存购物凭证,要注意查看是否有追溯码。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 12345 电话向农业农村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2021 年前三季度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名录
2.监督抽查样品汇总表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