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朱国法同志任职的通知》(温直委组〔2021〕54号)文件精神:
朱国法同志任中共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支部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
中共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5月24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4/2021-00143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朱国法同志任职的通知》(温直委组〔2021〕54号)文件精神:
朱国法同志任中共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支部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
中共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