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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30 09:52 字号:[ ] 来源:乡村产业发展处 浏览次数: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申报条件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申报,在发展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特色优势明显。自然环境优美,生态资源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产业特色突出,产业加快融合,乡村休闲旅游是乡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乡村休闲旅游业联农带农作用突出。

二是服务设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旅游要素聚集,观光、餐饮、住宿、体验、康养、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功能齐全。结合自然生态文化特色资源,合理利用闲置农房村舍等发展乡村特色民居、精品民宿。村容村貌整洁,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是乡风民俗良好。制定村规民约,农耕文明、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发展,民风淳朴,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热情好客、诚实守信。近 3 年无群体性上访、恶性治安案件以及集体资产债务纠纷等情况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品牌效应明显。已获得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农家乐聚集村等荣誉,村域内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优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强,已成为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的培训实训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二、推介程序

行政村对照申报条件,在自评基础上,填写《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择优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1-2个村,并按推荐顺序排列。

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地区向当地农业农村局咨询,并于8月10日前将推荐意见、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版2份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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