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改革,推进农业信息系统及大数据平台规划、建设、管理等业务的信息处理、交换与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建设农业信息化项目实际,制定了《温州农业大数据基础数据元》。
在2021年8月20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温州农业大数据基础数据元》(征求意见稿)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9号楼
联系人:陈如鹏,联系电话:0577-8896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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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温州农业大数据 基础数据元》(征求意见稿)
2.《温州农业大数据 基础数据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温州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温州市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