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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二批温州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复核结果(平阳、乐清、龙港)的公示
时间:2021-08-13 17:07 字号:[ ] 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产业化、现代化,我局组织实施温州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应用于省市县各级示范组织评选和政府质量奖评选。根据《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办法》(浙农质发〔2020〕22号)、《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温农发〔2021〕1号)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实施情况交叉调研和现场评审的通知》(温农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地生产主体申报、县级现场评审和市级抽查复核,对平阳县8家主体、乐清市4家主体和龙港市15家主体形成复核意见。现将复核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8月13日-8月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人和来电等方式向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2楼

邮    编:325009

联系电话:88966915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温州市第二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复核结果(平阳、乐清、龙港)公示名单

县(市、区)

主体名称

复核等级

平阳县(8个)

平阳县雾乡茶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B

平阳县曙光植保专业合作社

B

平阳县吴燕家庭农场

C

平阳县敢当家庭农场

C

平阳县湖美家庭农场

C

平阳县维勤粮食专业合作社

C

平阳县一露都红家庭农场

C

平阳县兆衔家庭农场

C

乐清市(4个)

乐清市北塘果蔬专业合作社

市级复核90分以上,拟上报省级评审表决

乐清市操生家庭农场

C

乐清岭底仰后水果专业合作社

C

乐清市硕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C

龙港市(15个)

龙港市直升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市级复核90分以上,拟上报省级评审表决

温州鲸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市级复核90分以上,拟上报省级评审表决

龙港市爱绿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B

龙港市卢益家庭农场

B

龙港市江南畜牧场

B

温州市韵雅农场有限公司

C

龙港市绿嘉农业专业合作社

C

温州百地轩种植专业合作社

C

龙港市天乐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C

龙港市德祥家庭农场

C

龙港市高顺蛋鸭养殖场

C

龙港市龙佳农牧专业合作社

C

龙港市如康家庭农场

C

龙港市楠春种植专业合作社

C

龙港市友纳种植专业合作社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