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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4 09:57 字号:[ ]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现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人发〔2021〕18 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 2021 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 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等工作采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申报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申报管理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申报管理平台首页的“帮助中心”。所需附件,均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农业信息网、申报管理平台下载。

2.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 8 月 20 日至 9 月 10 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 9 月 24 日;市级和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 10月 29 日,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条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浙江省农业技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相关规定执行。(附件 2)

4.其他有关事项请依照省厅通知要求执行。(附件 1)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  夏欢瑞

联系电话:88966719。

附件: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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