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化、精准化管理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健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浙农质发〔2020〕17号)以及《温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温农发〔2021〕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黄军波;联系电话:0577-88966915;电子邮箱:hungjunbo1995@sina.com;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1231室。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月30日。
附件: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