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渔船水上救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农发【2021】89号)要求,经过各县市区统计汇报,经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2021年拟奖励的20艘渔船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现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市农业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反映。监督电话:0577-88966718。
特此公示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7日
2021年度拟奖励救助渔船(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