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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温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2-02-22 16:54 字号:[ ]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推荐报送美丽乡村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函》要求,经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推荐,隶属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汇总,等额推选出拟推荐突出贡献集体200个和突出贡献个人300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一、公示时间

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1日。

二、反馈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推荐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方式: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77-88965956;

电子邮箱:185166249@qq.com

地址:温州市绣山路321号。

附件:1.温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名单

           2.温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突出贡献个人名单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

附件:温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突出贡献集体、个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