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报送美丽乡村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函》要求,经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推荐,隶属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汇总,等额推选出拟推荐突出贡献集体200个和突出贡献个人300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一、公示时间
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1日。
二、反馈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推荐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方式: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77-88965956;
电子邮箱:185166249@qq.com
地址:温州市绣山路321号。
附件:1.温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名单
2.温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突出贡献个人名单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