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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温州市农业及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2-03-30 11:38 字号:[ ]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现就开展 2022 年度全市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市范围内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教育培训、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环境工程、农业信息管理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农业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根据规定,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度应达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

1.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相应的一般公需科目培训课程进行学习、考试。

2.行业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主要学习和项考试等形式开展。行业公需科目内容主要包括农业专业领域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专业科目内容主要与农业及农业工程专业技术相关的学科,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后将登记相应年度学时(行业公需科目 12 学时、专业科目 60 学时)。

3.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按《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规定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时长将如实上传到温州继续教育网“学时登记服务管理系统”,进行认定后登记相关学时。

三、行业公需和专业科目培训举办方式

2022 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由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承办。

(一)培训及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4 月 8-14 日。

考试时间:4 月 14 日。

(二)学时组成

1.线上培训(含专业和行业公需):计 56 学时;手机下载“浙农云”app,点击“我的”登录成功后,点击“学习”进入班级,点击课程学习。

2.习题练习:需在线上完成 6 份习题练习,完成后计 12 学时。

3.线上考试:考试合格,计 4 学时。习题练习和线上考试具体路径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4 月 2 日止。

2.报名方法:初次参加培训人员于 4 月 2 日前,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学员注册),注册专技人员账号。

(1)进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成教学院网站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右侧(注册)登录入口>登录>完成登录后(页面跳转)>重新复制网址并进入>下拉到页面底部>点击“2022 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所有信息须填写,核验,确保无误)。

(2)于 4 月 2 日前扫描二维码(附件 1)或搜索群号:35223450,进入钉钉班级群,在钉钉群里请上传报名回执(附件 2)。

3.培训费:按相关规定收取,缴费方式请关注钉钉群通知。

4.培训按完成网络报名并成功缴费的名单为准,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网络报名及缴费的学员将不能参加培训;不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线上所有学时学习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

5.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 张 天 翔 , 0577-86186801 ; 宋 丽 娟 ,0577-88417978。

四、其他要求

继续教育已作为职称晋升申报的必备条件,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通知和组织工作。

附件:1.2022 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钉钉班级群二维码

         2.培训回执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 年 3 月 29 日


温农发〔2022〕24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农业及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