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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突出“十个严格”,全面加强休闲渔船监管
发布日期:2022-07-22 17: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伏休以来,我市已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休闲渔船管理的通知》《关于突出“十个严格”全面加强休闲渔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旨在规范休闲渔船全过程管理,通过强化执法,压实休闲渔船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游客安全。

7月份以来,洞头区持续开展休闲渔船专项检查行动,已有多艘休闲渔船因各种违规行为被责令停航和处以罚款,其中有三艘休闲渔船被处罚2万元以上罚款,两艘休闲渔船因无证驾驶被移送海警部门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休闲渔船公司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提高,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7月21日,洞头区副区长张攀带队实地抽查一家休闲渔船公司及四艘休闲渔船,对检查发现的渔船隐患,现场约谈公司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对浙洞渔休00216船职务船员未配齐、浙洞渔休00210船作业时船员未穿救生衣等问题,要求立即停航,并予以查处。

应对夏季旅游旺季、休闲渔业需求提升的情况,洞头区制定了“十必查”的要求,要求各公司抓紧时间自查自纠,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坚持筑牢休闲渔业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