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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服从防台安全指令,苍南严罚违规渔船
发布日期:2022-09-19 10: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目前正值台风多发季节,苍南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台风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然而在防御第14号台风“南玛都”期间,浙苍渔07111等2艘渔船拒不执行上级的防台工作指令,严重威胁渔民生命安全,违反相关工作纪律,在渔区造成不良影响,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经详细调查,对其给予处罚。

9月17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接温州市渔业应急指挥中心通知发现“浙苍渔00208、浙苍渔07111”2艘渔船仍在霞浦渔港外约15海里处作业,第一时间响应及处置。渔业应急指挥中心、相关乡镇及合作社人员立刻排查相关船只并紧急联系船东,但浙苍渔07111在多次催促的情况下,仍无视安全指挥调度,原地停留作业,延迟撤离,拒不服从防台指令,延迟归港避风;浙苍渔00208经反复督促后,才于规定时间内进入安全水域回港避风。

为坚决履行渔船安全监督执法职责,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对浙苍渔07111处作出顶格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000元并责令停航整改;对浙苍渔00208作出通报批评,警示教育的行政处罚,同时组织该2艘渔船船长进行渔业防台、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面对面学习教育,并要求船长作出书面检讨,签订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