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完善温州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验收专家库建设,确保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过程规范、科学、廉洁、高效,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制度》等要求,经研究,我局开展项目验收专家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各辖区内从事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涉渔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验收活动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涉渔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三)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项目验收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项目验收工作;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征聘方式
(一)凡符合基本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请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温州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验收专家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登记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电子扫描件。
(三)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征聘条件的人员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在需要时聘请担任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验收专家。
(四)请各地请认真组织、审核把关、积极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相关材料请报送市渔业技术推广站,联系人:蔡继晗,联系电话:0577-88156602,电子邮箱:18722827@qq.com。
附件:温州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验收专家登记表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温州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验收专家登记表.docx
0228-关于组织推荐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验收专家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