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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发出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首份《合规指导意见书》
发布日期:2024-04-25 16: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近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在瓯江口海域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姜某某驾驶的“浙玉渔某”船上载有两名人员正在开展海洋观测活动。经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后发现,船上两名人员不属于渔业船员,当事人姜某某涉嫌利用渔业船舶私载人员。鉴于当事人姜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依法对姜某某私载人员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督促船上人员在开展海洋观测活动时须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向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做好备案。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书同达”的指导意见,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发出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首份《合规指导意见书》,针对渔业船舶私载、海洋观测等内容,向当事人提出合规指导建议,进一步发挥执法文书的释法说理、教育规范作用,实现从“监管”到“规范”推动服务型执法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