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浙江省龙港市垟底张村育才南路67号黄贤仓向我局提出申请,其所属辅助船浙龙港渔运00689渔船,编号为“(浙温)船捕(2023)FZ-200021号 ”的捕捞辅助船许可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