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海洋渔业与农林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和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农业质量年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2018年温州市农业质量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农业局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温州市农业质量年实施方案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全国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省农业厅实施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和市委市政府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发展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使命,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农业质量年”活动,推动农业生产安全“四个覆盖”,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覆盖、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主体信息库管理全覆盖、应用合格证标识全覆盖、温产农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全覆盖,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率达63%以上,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认证比率达52%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有效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农资监管。建立健全农药管理体系和服务机构,切实提高农药监管能力。抓好苍南县农药农资实时监管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初步实现农药农资经营、备案、流通、监管在内的管理信息化转型,8月底前系统上线,11月底前全县完成200家农药农资店改造提升,并在全市推广应用。严格农药许可审批,加强对下放农药经营许可事项监管和审批人员培训,指导瑞安市、泰顺县等地农药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推进农药经营规模化建设,推行农药商品二维码销售制度,所有温产农药实现二维码追溯管理。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限制使用农药使用,推进22种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全区域退市。(责任单位:市执法支队、市植保站,局有关单位参与)
(二)推进标准生产。围绕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项目建设,优先制定一批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标准,健全符合温州实际、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加大标准示范推广力度,推进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园创建,继续组织开展草莓、杨梅等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农业标准化程度达到63%以上。完成2家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畜禽养殖场示范创建,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优化集成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行农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天候绿色防控,完成2个全程绿色防控试点县(市、区)创建,绿色防控示范面积达到10万亩。(责任单位:局质监处、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站、市特产站、市植保站)
(三)实施绿色管控。力争创建1个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创成一批农业绿色先行示范项目、示范主体。继续抓好国家级、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西部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精准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80%以上,商品有机肥8万吨,实现化肥减量1100吨,化学农药减量20吨;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回收率达80%以上,处置率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开展“美丽牧场”建设,新增省级示范性美丽牧场20家以上,完成养殖污染治理,创建2个省级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开展耕地土壤污染详查,推进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农业“两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安全利用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局科技处、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村能源办、市植保站、市耕肥站)
(四)监测扩面增量。构建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认定和技能大比武,提升检测能力水平,推进县、乡两级快速检测实验室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大例行监测广度、精度、深度,全市抽检主要农产品12万批次以上,市本级定量监测1400批次以上,确保抽检合格率98%以上。加强部门监测结果分析会商,不断完善职能部门间、部门科室间联动协调机制,例行监测不合格的及时跟进监督抽检,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及时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局质监处、市畜牧兽医局、市执法支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局有关单位参与)
(五)加强标识管理。全力落实涉农5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这件省政府民生实事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模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合格证标识率达90%以上这件市政府民生实事。苍南县全面完成食用农产品标牌标识示范县建设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可追溯生产主体300家,实现三类生产主体“二维码”可追溯率达到90%。苍南县、瑞安市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APP建设试点,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智慧监管联动。深入推进合格证推广与运用,积极推动农产品合格证与市场准入衔接,探索开展“阳光农场”创建活动,确保供应“有身份”的优质农产品。(责任单位:局质监处、市优农中心、市农业信息中心、市农产品检测中心)
(六)实施优质工程。加快“三农”工作从“促生产、保供给”向“强监管、树品质”上转变,打造满足消费者对绿色优质产品需求的展示体验平台,构建本土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各县(市、区)要根据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相关建设运营要求,落实好展馆运营商,明确资金扶持政策,建立运营商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确保长效运营。进一步加大优质农产品宣传推广力度,各县(市)根据属地农产品生产周期及特性,部署专场宣传推介活动,确保每县(市)举办1期“一县一专场”活动。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加强农业功能拓展,将生态优势和农业产业优势紧密结合起来,挖掘一批集农业生产、农事体验、休闲观光、科技教育、文化传承于一体的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基地,结合西部休闲产业带建设,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源头“探秘之旅”活动。各县(市)至少成行1条“探秘之旅”活动路线。(责任单位:市优农中心、市农业信息中心)
(七)加强品牌建设。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全市新增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35个、绿色食品12个、绿色农产品基地0.9万亩以上,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认证比率达52%以上。全力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大力推进浙江名牌农产品和区域名牌农产品创建,积极抓好苍农一品、温州早茶、雁荡山铁皮石斛、文成糯米山药等农业品牌的创建和推广,力争文成糯米山药和温州早茶地理标志产品成功注册,进一步扩大苍农一品、雁荡山铁皮石斛、瓯海瓯柑等公用品牌使用范围。积极启动猕猴桃、马蹄笋、杨梅、四季柚、早香柚等区域品牌创建。加强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打响地方特色畜产品品牌。全力以赴办好中国奶业品牌大会。(责任单位:局经济发展处、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站、市特产站、市优农中心、市农业信息中心)
(八)加快平台建设。完善“瓯农惠”线上、线下销售服务体系,积极推广“阳光采购”软件系统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应用。全力抓好农业物联网、农产品供给信息采集、农产品标识标牌和农药农资实时有效信息化管理等市县共建项目建设,初步建成温州农业大数据平台。依托温州市智慧农业研究院,研究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各领域的应用,打造20个现代化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和30个农村电商示范村(点)。启动与阿里巴巴集团以农产品溯源为主要内容的区块链应用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局质监处、市农业信息中心)
(九)完善监管体系。通过整市、县制创建,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瑞安市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永嘉县、平阳县、文成县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文成县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创建,同时瓯海区、洞头区、鹿城区、龙湾区4个区启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市本级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举办一期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局质监处牵头,局有关单位参与)
(十)夯实科技支撑。推行“产业+团队+项目+基地”推广模式,新启动3个以上产业团队项目建设。完善院地合作机制,鼓励农业企业依托大专院校建立科技研究中心。支持引导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落实离岗创新创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政策。强化农业科技对接,全面完成100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建成农民田间学校10个,培训基层农技人员500人。重点扶持和培育1家综合型、2-3家特色型和1-2家区域保障型种子企业。支持种子企业和育种单位科研创新,技术创新,培育具特色优良品种。大力推广应用“多元”、“多适”、“低耗”的绿色优质品种,全市推广应用绿色水稻主导品种85万亩以上。以农业“两区”、“一区一链”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平台,打造一批模式优、机制好、效果佳的全程机械化典型样板,建成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4个、示范基地11个。针对茶叶、果蔬、畜牧等产业,组织开展特色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新建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5个、智慧农机装备示范基地2个、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个、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12个,全市新增农机具8000台,争取建成一批特色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示范乡镇。(责任单位:局科技处、市农业站、市特产站、市农机处、市种子站)
(十一)加大整治力度。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农兽药隐性添加、限用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屠宰病死畜禽等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绿剑”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案件移送率达100%。(责任单位:局质监处、市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站、市特产站、市植保站)
(十二)构建诚信体系。推进农产品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强化信用信息运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温州农业智慧平台,全面实施农产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业扶持联动机制,督促主体合法诚信经营。实施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规范提升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50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300家,积极培育规模适度、经营稳定、效益明显的高质量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水平。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监督自律作用,引导督促生产主体依规生产经营。加大有奖举报力度,聘请协管员、监督员和专家,把监管网络延伸到消费者中间,形成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局质监处、局经管处,局有关单位参与)
三、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质量年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质量兴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按照农业质量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健全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政策创新和资金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业质量年活动。向特定人群发送通俗易懂的特色农产品介绍和工作信息,提升人民群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经验交流,推进协同合作,指导破解难题。请各县(市、区)和局有关单位于2018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将农业质量年工作进展总结报送局质监处。
联系人:董航,电话:0577-8896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