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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变型拖拉机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9-08-28 12: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管理处

2019年5月12日台州温岭市发生一起变型拖拉机侧翻事故,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省领导车俊、袁家军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5月29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2019年全省变型拖拉机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浙农机发〔2019〕2号)的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26日,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温州市变型拖拉机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正式出台。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的变型拖拉机治理专项行动。治理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作业的变型拖拉机及驾驶员(含外市籍变型拖拉机及驾驶员)。通过开展源头严查管控行动、从严从紧把好年检关、鼓励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开展路面严查严管行动、开展宣传教育警示行动等五项具体举措的实施,争取到2021年6月底,全市基本消除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交通运输活动,基本淘汰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

其中为鼓励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专门制定了《温州市鼓励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补偿办法》,按照“提前报废、差别补偿”的原则,对实施提前报废、符合补偿条件的本地籍变型拖拉机,在省补的基础上每台变型拖拉机每提前一年报废再给予3000元的补助。同时,为引导拖拉机手转岗转业,推动政策平稳实施,我市创新对实施提前报废的本地籍变型拖拉机机手,在申请增驾机动车(汽车)并取得准驾车型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转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