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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思路
时间:2020-01-14 15:00 字号:[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法治农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与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着眼于农业依法行政再提升、农业普法宣传再深化、农业法治能力再增强,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农业法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狠抓重点工作部署落实

1、抓好工作部署。年初,以文件形式向市司法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上传到温州市三农网向社会公布。局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法治政府工作。制定出台了《2019年法治农业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等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根据农业部、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对全年法治、审批工作做了细致部署。

2、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农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增强依法履职本领。

3、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温“两个健康”〔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涉企柔性执法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涉企柔性执法工作。推出了对涉农企业的一般合法正常经营行为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五大举措”,对涉农企业的日常行政执法检查要建立落实“计划、备案、报告、联合”四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涉企柔性执法程序,全面加强对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涉企柔性执法工作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三个”一律等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纪律等措施,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涉农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4、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10月24日,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发法〔2019〕6号),启动建设“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第一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及示范窗口建设。我局高度重视,综合支队队提前介入、及早谋划,并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成立示范创建工作专班组,稳妥有序推进示范创建任务。11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全国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申报表经同级人事部门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厅对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高度肯定,将我市作为全省两个地级市创建全国首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之一上报农业农村部。12月10日,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组织专家组来我市现场核查验收,并对我市给予高度肯定。12月3日-6日,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长培训班和全省农业农村依法行政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在温召开,杨靠山副局长代表我市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作典型发言。

二、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规范体系

1、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出具了《温州市乡村振兴“两进两回”实施意见》、《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启用“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批专用章”印章的通知 》(温农〔2019〕7号)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告并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和清理工作。开展了涉及《政府投资条例》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涉及《政府投资条例》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5件并予以保留,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件,予以废止2项,保留3项;认真开展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废止8件,宣布失效5件,保留5件,转其他部门清理3件;全面清理了2018年12月31日以前由温州市农业局及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7件,继续有效14件,废止13件。三是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了《2019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新制定立项申报表》,将今年报市政府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温州市推进乡村振兴“两进两回”的实施意见》报送立项。

2、认真实施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2019年温州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和《关于对政策措施制定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温委农〔2018〕2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认真研究《关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典型案例的通报》(浙公竞办〔2019〕1号)文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工作担当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3、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在温州三农网上公布。另外,制订并公开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和《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4、认真完成各级文件征求意见答复。今年以来,已经完成了《征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意见的函》、《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征求对《温州市复议前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函》等各级征求意见稿答复30多件。

5、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是认真做好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通过钉钉流程进一步优化了机关合同审查流程, 已经完成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60多件。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制定下发了《 农业农村局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局各处室、站所对照方案开展自查,并将属于检查范围内的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送到局法规处。局法规处对报送的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进行了细致检查,对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报备表进行汇总,共完成合同检查15个,需要报备合同1件并将结果按时报送市司法局。 

三、强化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执法案件法制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农业执法事项、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落实重大执法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通报备案审查结果情况;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的情况,加强对行政处罚基准动态调整,做到有变化及时调整;组织对温州市渔业执法支队处罚案卷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处罚结果未予以公示情况予以纠正。 

2、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与温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执法信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二是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先后制发了《温州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等四项工作合法性审查的通知》等文件, 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执法决定均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审核的机构、范围、内容。

3、积极开展“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梳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认真对照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和渔业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含义及构成要件,深入厘清了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和使用条件,扎实有序开展了“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梳理工作,共梳理出“休闲渔业公司所属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等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3项,已在温州市三农网上公示并报市司法局报备。

4、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完成了35个新证发放工作,完成12个新证补报申领工作,325个证件变更工作;完成执法证审验331个,换证22个。

5、积极开展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 根据《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市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梳理工作,共认领市级执行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33项,完成39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的录入,完成率为100%。

6、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厅《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包括含有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内容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共6895个,其中行政许可案卷6378个,行政处罚案卷517个。 办理的温州市环游酷比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许可案,案号:〔2019〕浙温农许字第700003号)被评为全省优秀许可案卷,浙苍渔06777船违法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案号:温渔政罚〔2018〕第39号) 被评为全省优秀处罚案卷。

四、深化普法,全力营造良好农业法治环境

1、 积极开展三年学法用法轮训工作。按照《关于2019年度市直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安排的通知》要求,今年完成了21人学习培训工作,并完成1人的补考,完成了所有应培训人员的培训任务,确保没有人遗漏或考试不合格,实现了三年学法用法轮训工作的完美收官。据统计,3年学法用法轮训期间,我局参加轮训人员共计146人。

2、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一是开展为期6天的农业综合执法队封闭式全脱产准军事化集训活动,综合执法队64名执法队员全员到齐,着重从队伍纪律意识、执法实务、党风廉政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集训。 二是举办2019年温州市农业依法行政业务提升培训班。全市农业法制、农业行政审批、农业执法、渔业执法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计75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班先后邀请了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处黄良林处长、市委党校徐声响副教授、温州大学廖传景教授、丽水党校赵伟博士等专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执法心理压力调试、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授课。培训内容精彩,案例生动,实用性强,对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法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进依法治农、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作用。三是组织开展“渔政铁军”6天封闭式军训,市农业农村局部分机关干部、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以及沿海5个县(市、区)大队负责人月70多人参加此次军训。这是近五年来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准军事化渔政铁军“大练兵”活动,在军训中充分展现了“渔政铁军”政治建队、练兵强队、从严治队的信心和决心。

3、组织开展2019年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全局公务员、参公人员除领导干部和免考人员外共118人全部参加了考试并100%通过。

4、积极参加市惠农“五送”服务,开展送法下乡。在温州市惠农“五送”服务暨春备耕活动启动仪式上设立了农业法律法规服务小组,接受群众农业法律法规现场答疑,并现场发放了《农业典型案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涉法资料1000多份,把农业法律知识送到了群众身边,用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5、深入开展“农业法律进百企入百社”普法宣传活动。以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重点对象,以《土地承包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农业农村新型主体的法律意识。

6、做好农业“七五”普法用书编印工作。今年,编印了《温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政策法规汇编》一书共1000余册,分发到全市各级农业执法人员手中。该《汇编》囊括了《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所有涉及农业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将目前所有涉及农业的行政处罚事项罗列出来并提供了最详细的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和裁量规范,方便执法人员的办案,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2020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进一步提高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普法,全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全面贯彻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规定;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性审查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公平竞争、对外公布等方面的审查和清理;加强行政合同管理,落实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2、强化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管。坚持日常执法检查与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强化渔政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农机安全的监督管理,强化部门间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农牧渔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法定原则,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自由裁量基准等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继续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自觉接受公众、媒体监督;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执法的层级监督;继续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文书制作和办案水平的提高。

3、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公务员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体学法、党员干部网络学堂学习、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年度内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突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重点内容,深化农业法律“进百企入百社”活动;开展 “送法下乡”、“农业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大众媒体,运用农民信箱、农业农村网站及内部刊物等农业法治宣传阵地,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法治宣传,促进各类农业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全面推进善治村建设。

4、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健全来访信访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的纠纷,做好农业生产事故、渔业生产纠纷的调处,积极维护农资消费领域的权益保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5、提升法治工作能力。 加强执法人员的作风建设,树立“担当有为、务实创新、敬业奉献、团结奋进”的农业农村人精神,培养造就“一懂两爱”农业执法队伍;规范农业执法证件申领、发放、使用,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学习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以案学法、案件研讨等活动,努力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充实专业人员力量,推进农业法制、综合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