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法治农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与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业执法能力、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农业法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纲挈领抓重点工作落实
(一)抓好工作部署。年初,以文件形式向市司法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上传到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局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2020年法治农业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等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全年法治工作作了细致部署。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我局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农业普法和依法治农工作中,提高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增强依法履职本领。
(三)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走在前列。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落地,并走在全省前列。今年,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和苍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瑞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别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8月,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在苍南召开,我局作了典型发言;9月,全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在福建召开,我市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典型发言;11月,全国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统计研讨会在我市召开。
(四)狠抓党内法规工作落实。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工作,认真《对照年度党内法规工作要点》,及时做好任务分解,做到责任到人,确保任务完成;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党组发文前由法规处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逐件审核,共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宣布失效的7件,继续有效的14件;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共温州市委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落实党务公开工作任务,编制了农业农村局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责任处室、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并及时报市委备案。
二、健全机制、高屋建瓴抓法治系统集成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对文件的审查把关,出具了《关于抓好2020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等7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告并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清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对2019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结果目录中我局负责实施的18个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了进一步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开展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涉及《政府投资条例》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并予以保留;认真开展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清理工作,共审查21个规范性文件;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发现涉及规范性文件5件,经认真研究讨论后予以保留。
(二)认真实施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2020年温州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和《关于对政策措施制定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温委农〔2018〕2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认真研究《关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典型案例的通报》(浙公竞办〔2019〕1号)文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工作担当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在温州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布,今年制定了《关于高质量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高水平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等重大决策。另外,制订并公开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和《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四)认真完成各级文件征求意见答复。今年以来,已经完成了《关于征求〈温州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关于征求〈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意见的通知》等各级征求意见稿答复50多件,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
(五)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是认真做好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通过钉钉流程进一步优化了机关合同审查流程,今年完成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144件,出具了《温州市智慧田管航拍监测平台建设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意见》等多个审查意见。二是制定了《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合同示范文本》,对局机关格式和流程做了进一步的规范,所有合同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法规处)统一给予合同编号。
三、强化监督,雷厉风行抓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执法案件法制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农业执法事项、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落实重大执法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通报备案审查结果情况;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的情况,加强对行政处罚基准动态调整,做到有变化及时调整;及时调整了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今年召开了6次局案审委会议,讨论了18个重大处罚案件。
(二)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与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执法信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二是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先后制发了《温州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等四项工作合法性审查的通知》等文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执法决定均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审核的机构、范围、内容。
(三)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今年完成了44人的农业农村部执法证新证报名,其中考试合格36人;完成150个证件变更工作;完成执法证审验310个,换证38个。
(四)创新“互联网+监管”清单管理。探索建立执法监管“黑白库”,依据农业主体经营状况实行分级管理;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两库一单”建设,新增农业主体入库1.2万家,人员持证率、掌上执法率、执法检查双随机率均达到100%。
(五)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厅《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包括含有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内容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共7733个,其中行政许可案卷7150个,行政处罚案卷583个。今年办理的《林孝永、贾挺义违反关于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案》《杨尚仓未随船携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案》等3个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处罚案卷,其中2个案卷还被推荐参选全国优秀案卷。
(六)认真做好涉农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信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依法处理信访,不断提高农业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全年共处理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信访件377件,其中办理12345热线来电301件,来访、来信、领导信箱76件,按期率、办结率均达100%,转交其他部门办理102件。同时办理完成信访复查件2件,配合信访局完成听证终结信访件2件。组织实施信访理旧账活动,逐步平息温州渔业公司等信访活动,得到市信访局的充分认可。针对台州市60多个渔民到我市上访,要求解决涉嫌帆张网作业渔船整治问题,在做好息访工作的基础上,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发扬“5+2”“白+黑”工作作风,切实加大海上高危渔船整治力度,坚决消除海上重特大的安全隐患。
四、深化普法,热火朝天抓农业法治环境营造
(一)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今年,我局在举办了2020年全市农业依法行政业务提升培训班,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制、行政审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和渔业执法的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共计74人参加培训;举办了2020年“渔政铁军”军事集训活动,来自全市9个县(市)和市支队的82名队员参加培训;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市渔政执法协查员培训,通过考试合格人员38名;举办了首届农业执法队伍军事化集训暨“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受到农业农村部和省厅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抓好“七五”普法验收和八五普法谋划。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部署开展了“七五”普法总结。认真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普法工作成效情况、普法工作创新情况等多方面着手,对2016年至2020年度的普法工作进行细致梳理;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工作为契机,从实际出发,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漏补缺,对于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规范,实现以自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进步,为我局“八五”普法启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的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及时将民法典全文和相关解读等内容在局网站法治宣传专栏公布;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朋友圈、钉钉学习群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针对民法典的诸多“亮点”和“重点”内容进行总结,以最精炼的表现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普及;充分运用网络学习资源,2020年8月3日组织全局干部收看省直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在线直播课堂第三课,由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主讲的《民法典的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课程;9月邀请市委党校潘晓风老师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专门采购125本民法典书籍,发给每个局机关干部认真开展学习。
(四)组织开展2020年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今年,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上报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免考人员名单,全局公务员、参公人员除领导干部和免考人员外共165人全部参加了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率和合格率都为100%。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律进百企入百社”普法宣传活动。以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重点对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农业农村新型主体的法律意识。
(六)创新开展多种方式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传统与创新融合,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方式,特别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普法”,用新媒体普法释法,让法律知识活起来,动起来。今年,我们通过开展“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进社区”“普法进企业”等系列专场活动以及借助网络平台、媒体宣传等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农业执法普法宣传4万多人次。特别是,今年我们还开展了“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罚没假劣农资集中销毁”活动,借助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全方面宣传农业执法工作。
(七)做好农业“七五”普法用书编印工作。今年,编印了《常用农业农村部规章选编》300余册发放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各单位,该《选编》精选了现行有效的农业农村部规章78部并进行了目录式的归纳,分为共用类、农村经营类、种植业类、渔业类等9大类目,内容丰富且精炼,大大方便了农业系统干部查阅学习农业农村部规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新修订整理制作了厚达600多页的《渔业法律汇编》100册,作为执法办案人手一本必备必查工具书发放给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各执法业务科室和各县市区执法大队。
五、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部署,进一步提高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农业普法,全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抓重点领域法规制度建设。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规定;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性审查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公平竞争、对外公布等方面的审查和清理;加强行政合同管理,落实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等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二)强化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管。深化农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规范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日常执法检查与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强化部门间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农业渔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法定原则,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自由裁量基准等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推广“互联网+监管”,丰富“信用+执法监管”场景应用,探索非现场执法,努力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执法的层级监督;继续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文书制作和办案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深化社会“大普法”格局,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公务员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体学法、党员干部网络学堂学习、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年度内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送法下乡”“农业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大众媒体,运用农民信箱、农业农村网站及内部刊物等农业法治宣传阵地,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法治宣传,促进各类农业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全面推进善治村建设,建成一大批“四治融合”示范村(社区)。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合法权益;做好农业生产事故、渔业生产纠纷的调处,积极维护农资消费领域的权益保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五)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的作风建设,树立“担当有为、务实创新、敬业奉献、团结奋进”的农业农村人精神,培养打造一支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的铁军;规范农业执法证件申领、发放、使用,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学习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以案学法、案件研讨等活动,努力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充实专业人员力量,推进农业法制、农业综合执法、渔业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