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市内信息
全省高标准农田标识标牌统一标准来啦
发布日期:2021-03-02 17: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农业农村

为积极营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良好氛围,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水平,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规范统一全省高标准农田标识标牌。

1、标识设置

高标准农田标识一般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相关建筑物和相应的标牌、公示牌,还可用于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管理资料、信息系统和宣传品等。高标准农田标识由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统一颁布。高标准农田标识可单独使用,也可附注文字做成标牌。

标识通常设于标牌左侧或上方,文字置于右侧或下方。文字部分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编号、管护单位三个方面的信息。

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单项工程都需设置标识,标识大小应视建筑物体量因地制宜确定,与所附建筑物比例相协调。标牌尺寸以15cm×30cm或20cm×40cm、60cm×40cm三种规格为宜,嵌入或绘制于对应工程建筑物表面。

2、公示牌设置

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应在项目区适当位置设置项目公示牌,公示牌既可单独设置,也可设在其他建筑物墙面,要求位置醒目、易于识别、长期保存。

公示牌具体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标识、项目名称、项目年度、项目四至范围、项目总投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护单位、监督电话等。

公示单位为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为县级农业农村局。公示牌内容的颜色和字体要求简洁清晰、易于辨认。

3、工程编号

为加强统一管理,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单项工程应编号入档,具体工程编号可使用“项目区位代号(乡镇或村地点首字母)+年度(4位数)+工程类别(数字或字母)+序号(3位数)”形式。

区位代号:如“东方镇建设村”可编为DFJS;工程类别:如泵站1、农桥2、水闸3、暗涵4、灌渠5、排渠6、机耕路7等等(也可直接以字母简称代替,如“泵站—BZ、农桥—NQ、水闸—SZ、灌渠—GQ等等);序号按布局自编,同一项目区(乡镇或村)同年度同类项目工程不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