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4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回头看”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头剖析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接受监督,动真碰硬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对标高线抓整改。局党组把推进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中层干部大会开展专题部署、落实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全程负责、一抓到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对标职责抓整改。局党组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落实“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销号和闭环管理。三是聚焦问题导向,对标清单抓整改。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的13大类37个问题,逐条研究分析,制定了141条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体完成时限;同时,落实“一周一督、动态跟踪”的工作制度,先后召开3次专题党组会、2次专题事项协调会、8次专题例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132条整改落实到位,9条因涉及年度任务正在整改中。对违规违纪的,提交市纪委处理1人,提醒谈话31人,清退款项1222100元。建立健全各类制度34项,其中新制定20项,修订完善14项。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学习规则,制定年度学习安排,并利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周前例会,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中心发言22人次。
(二)多形式开展党组理论学习。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积极参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学习中央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省委重要部署等精神;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培训班,邀请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大学等一批“三农”领域的专家授课,全市市、县、乡、村共200余名干部参加5天培训。
(三)加强重点工作调研谋划。加强“三农”工作短板问题研究,梳理10项问题清单,落实11位分管领导领衔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课题清单和调研报告。切实发挥市委农办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起草市委市政府《关于2022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民农村同步迈向共同富裕的意见》《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年度计划表》等系列重要文件,为市委市政府推进“三农”工作出谋划策。
二、关于“牵头抓总意识不强,履行市委农办工作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市委农办履职尽责。健全机构设置,完善制度建设,成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农办主任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市直单位出台涉农政策征求意见及备案制度、县(市、区)委农办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年两次情况报告述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积极抓好工作督促落实,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工作机制,对各县(市、区)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评定”及约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三农”工作实现突破。对照市委一号文件,制定《2022年度“三农”“6+X”重大突破性抓手清单》,明确16项工作事项,细化80项具体突破内容,同时,加强过程管理和日常督查,建立“提示单”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并开展“回头看”专项督导,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其中,我局主抓的两项重要经济指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民收入增速前三季度分列全省第2、第3位,为全市经济企稳回升夯实“三农”底盘。
(三)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举办“百亿强村”集体经济项目集中开竣工仪式,集中开竣工项目738个。开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比拼亮晒,将列入巡察整改的7个县(市、区)98个乡镇(街道)参加集体经济收入发展综合指标比拼。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红黄绿”三色管理机制,印发《温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村集体经济审计2850个村,强化数字化监管,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上半年村集体经济总收入64.8亿元、经营性收入46.1亿元,分别增长17.3%和28.8%。
三、关于“改革创新精神不够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成果推广。全域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全省“三位一体”改革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在北京举办“三位一体”改革理论成果论证会,“三位一体”改革列入2021年中国改革典型案例,瑞安“三位一体”试点项目入选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第二批试点。全面实施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推进集体经济市场化改革、农业“标准地”改革、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数字化改革,强村公司调研报告获市委刘书记批示肯定,乐清、泰顺申报省级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县,龙港国家级宅基地改革试点取得成效,“温州乡村产业大脑”2.0迭代升级,15个应用入选全省“先行先试”项目,32个未来乡村上线浙里办“我的家园”,3个“一件事”试点在全省推广,海上“斑马线”应用全国领先。
(二)深入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貌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实施“规、整、建、管、创”五大举措,开展首批600个行政村“三拆三整三清”行动,谋划村貌整治“双月双百”行动。开展“两最三比”评选,每月开展村貌“十大乱点村”曝光。不断拓展农村“三大革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回收利用等五大专项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100%。开展规范化农村公厕建设,创成省级示范公厕50座、省级星级公厕560座。加快农污设施建设,农污治理行政村覆盖率79.8%。
(三)高质量推进未来乡村建设。出台建设标准导则,制订乡村建设“十大工程”实施意见,建立市领导挂钩、县级党政“一把手”领办和市级督查通报、比拼亮晒等工作机制,全力推进55个未来乡村建设,入选省级未来乡村试点和创建名单47个,获评省级首批未来乡村5个,实施未来乡村建设项目1045个,截至9月底开工项目976个,开工率93.4%,完成投资34.05亿元,投资完成率81.32%。联动推进109条乡村振兴示范带提质增效。
(四)激活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力。制定《温州市示范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开展政策指导服务,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9月底共规范提升1685家。开展“空壳社”清理百日攻坚行动,并对永嘉、文成开展农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全国试点评估,共完成清理1675家。完成《2022年全面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工作方案》,印发《关于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服务进一步支持“三位一体”发展的通知》,深入推进农合联建设。
(五)促进农民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增收。组织实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改革激活三年行动,推动折股量化帮扶项目收益由村集体和低收入农户共享,健全“村集体+农户+社会资本”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民宿(农家乐)等休闲产业,完成农业产业和乡村治理等实用人才培训6794人。开展低收入群体托底帮促,实施四增一减任务清单,夯实低收入农户收入五年倍增基础。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7.8%,达到30108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13.6%,达到12974元。
四、关于“机构整合不彻底,队伍融合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理顺机关处室职能职责。《温州市乡村振兴局组建方案》获编办批复,市农办秘书处更名为市委农办秘书处;撤销扶贫开发处,设立乡村振兴协调处;农村社会事务促进处更名为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梳理职责交叉问题,出台相应职能优化方案,建立“模块化”工作运行机制,将职能相近的行政处室、事业单位纳入模块化,实行由行政处室牵头、事业单位配合,推进工作高效运行。
(二)强化事业单位服务职能。研究出台《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首席专家管理办法》,建立12家首席专家工作室。协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原来分散在6处办公的下属10家事业单位分别安排在三个相对集中的地点办公。开展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对接编办实现农业行政执法力量下沉。
(三)凝聚干部干事创业共识。建立机关处室、事业单位以比担当、比创新、比贡献、争项目、争位次、争先进为核心的“三比三争”工作机制,定期举办擂台赛进行比拼;落实重点工作定期汇报机制,在每月召开的局务会议上进行集中亮晒工作成效,营造对标攻坚、创新争先的浓厚氛围。
五、关于“‘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研究出台《推进“双强行动”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市政府每年落实7350万元专项资金。推进“双强”项目建设,26个省级“双强”项目争取省补资金6748.5万元,截至9月底完成投资0.88亿元,投资完成率73%。加强涉农高新企业培育,建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主体库,提升农业科研平台层级,温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科技部验收。提升山区农机化水平,完成山区五县农机种类需求清单编制,并全部纳入农机装备补贴目录,召开全市“机械强农”现场推进会,持续跟踪指导“一县三基地”示范创建工作。培育基层农技人员,完善职称评审办法,畅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职称申报通道。
(二)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做好种业发展顶层设计,制定《温州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明确5年种业发展总体布局、工作目标及5大行动内容。泰顺一鸣奶牛省级重点实验室入选全省农业“双强”十大重点突破试点,并成功繁育首例遗传改良“胚胎牛”。完成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其中,平阳北港猪、乐清雁荡麻鸡通过国家现场审核,新增2张国家级金名片。拓展种业展销渠道,召开“2022年浙江番茄新品种大会”(线上),发布推介优秀品种10个,达成种子种苗购销合作意向合同5600万元。
(三)加强优质生态农产品营销。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预制菜营销“八进一出”、评选推广“十强百品”等系列活动,举办预制菜出口网上推介会、长三角企业沙龙,目前超200种产品进入各类商超。启动千名农播培育计划,成立农播联盟,促进40多家农业经营主体、主播、MCN机构合作运行,举办农播电商普及培训班28个,培训学员1165人,农产品网络销售额65.7亿元。联合电视台、抖音平台举办网上年货节活动,带动农家乐、民宿、农产品等消费2600万元。强化冷链运输,落实与顺丰集团战略协议,在温建成农产品冷链线路32条、冷库46个,投放配套冷链运输车68辆。
六、关于“执法监管缺乏责任担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海洋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梳理执法事项,承接自然资源部门34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5项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29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事项。开展海洋执法业务培训,完成《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选编》及支队全员学习,全年开展执法培训2次。完善案件会审制度,研究制订《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大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涉海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执法检查47次,立案调查涉海违法案件3起,其中结案1起,罚款18万元。
(二)强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能。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能移交工作,督促加强宅基地管理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温州市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线索交办流程(试行)》《农村村民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办案导则》等文件,加强农民建房规范审批,审批宅基地5260件,实现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加强宅基地执法办案,今年以来,立案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45宗。
(三)数字化赋能推进海上智能监管。国内首创“海上斑马线”系统和渔船行为自动分析技术,构建“线上智能分析+线下精准打击”数字执法监管体系;省内首创渔船“安全储蓄”积分式管理模式,强化规范渔民责任意识和安全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编组长和中型渔船“天通”电话设备全覆盖,近海小物标雷达监控系统实现全市海域全覆盖,有效提升了海上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四)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开展农产品重点领域监督执法,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检查主体6438家,立案查处476起,移送司法机关13起。开展主城区家禽“杀白上市”百日攻坚,取缔非法活禽交易宰杀点21处、查处案件35起。推动主要农作物减肥减药,截至9月底全市主要农作物取土测土3164个,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6.18万吨,实施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54.90万亩,分别完成102%、98.1%和87.84%。
七、关于“助农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乡村振兴大额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制订乡村振兴大额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严格执行《温州市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注重日常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政策评估,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各县(市、区)2019-2021年市级下达的市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良好。
(二)加强农技推广补助资金后续监管。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2019年以来共向全市73家专业合作社下拨推广补助资金146.2万元,资金使用均合理有效。修订完善《温州市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估办法》,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手段,强化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评价,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推广补助资金使用。
(三)抓好农业投资项目风险管控。认真查摆温州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运营不善原因,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在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作自我批评。同时,加强对重大项目立项的论证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八、关于“资金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渔民协会脱钩。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渔民协会房产,督促开展渔民协会换届,积极推进脱钩工作。
(二)稳步解决公房使用遗留问题。针对原市农业机械管理处公房占用问题,已协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解决。组织局属单位开展房产全面排查清查。
(三)加强基金理财监管。完成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投资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结算,要求基金会理事会加强《基金会工作条例》学习,增强理财风险意识。同时,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九、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局领导下乡、调研、督查的公车使用,严格公车租用审批;杜绝以下属事业单位名义租用公车,鼓励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二)规范会议培训费管理。组织局属单位开展财务自查,成立财务优化整合领导小组,分区域进行财务整合,妥善解决会议培训通知签发单位与经费支付方不一致的问题。对个别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举办财务管理专题讲座,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查处违规多领公杂费问题。对巡察反馈的违规多领公杂费补贴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开展自查,实行差旅报销规定清单化管理,申请我局列入财政信息化报销系统试点单位,规范报销流程。
(四)落实财务监督责任。定期常态化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状况开展交叉抽查,发现问题马上整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有单位进行财务专项审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做到审查全覆盖。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学习会、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等,传达全市机关党的工作和纪检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出台《市农业农村局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将廉政提醒纳入必谈内容,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情况自查,召集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修订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指导下属单位制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召开局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开展问题查摆、检视剖析。加强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教育,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学习。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办案调查和执纪处理,对巡察“回头看”反映的个别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情况开展警示教育。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抓牢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教育、党员志愿服务等工作重点,着力打造“党建红·富三农”党建品牌。科学规范设置党组织,优化整合党员人数过少的党支部,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均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发挥机关党委专责机构作用,每月提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补齐党建工作漏洞。针对巡察反馈的支部换届不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不到位等问题,责成相关支部马上整改,并对时任支部委员及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自查自纠,发现并纠正发展党员记录不规范等问题3个,对相关支部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定期召开支部书记述职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工作思路,促进支部工作规范发展。
(三)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先后2次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开展党务知识竞赛,多形式、全方位强化党务干部学习渠道,提升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
十二、关于“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培育农业科技队伍力量。加强年轻干部梯队建设,制定《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年轻干部招录、培养力度,今年公开考录招聘优秀年轻干部14名,面向40周岁以下选拔任用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实行青年农技人员挂钩联系农业科技项目制度,7家事业单位专技干部共挂钩农业农村重大项目56个。制定《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人员借调和管理。
(二)丰富机关文化建设载体。充分发挥局机关党委、局工会、妇联、团总支等作用,开展“双报到双服务”,组建党员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支部特色结对志愿服务、“青年学习沙龙”、干部职工羽毛球比赛、“迎三八”妇女节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团结奋进的机关文化。
(三)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抓好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的后半篇文章,研究印发《中共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形成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格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常态化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十三、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处理下属协会问题。组织11家社会团体开展财务管理、人员兼职取酬情况自查,对个别存在违规取酬的退休干部,责令清退违规报酬,并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提交市纪委处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启动相关协会的注销程序。
(二)开展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对我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近3年退休的领导干部)2019年以来的兼职取酬开展专项整治,对个别干部违规取酬问题,已责令清退,并开展批评教育。研究制定《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管理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规范局管干部兼职工作。
(三)自查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中制定的个别制度作进一步梳理完善,重新修订《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整合制订《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办会工作制度》。
下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促进“三农”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贡献更多“三农”力量。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压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农业农村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巩固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按照“六个见”的要求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落细落实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围绕“第一种形态”要求,将谈心谈话纳入每月党建任务清单,做好抓早抓小工作,筑好防腐墙。全力协助驻市府办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失职失责问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一刻不停歇的韧劲持续抓好后续整改,针对需要后续整改的事项,不断创造条件、聚焦难点、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适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自觉强化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运用,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构筑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坚持以“看我的”标准和要求,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88966717,邮政信箱:温州市市府路500号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三楼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电子邮箱:wznyncj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