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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温州市农业及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10:43 字号:[ ]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温州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业及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人才保障。现就开展 2023 年度全市农业及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市范围内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教育培训、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环境工程、农业信息管理等专业的农业及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农业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内容及形式

根据规定,农业及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度应达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

1.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 按要求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相应的一般公需科目培训课程进行学习并预约参加考试。

2.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主要以培训班的形式开展。行业公需科目内容主要包括农业专业领域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经济管理、信息技术、相关政策等。专业科目内容主要包括农学、园艺、植保、土肥、畜牧兽医、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等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学科。

3.专业科目学时认定按《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将其他继续教育的情况如实上传到温州继续教育网“学时登记服务管理系统”,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并登记相应学时。

三、培训班举办方式

2023 年度温州市农业及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委托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举办。

培训时间:5 月 22 日-26 日,22 日上午 10:00 点前报到,并举行开学典礼及上课。

(二)报到/培训地点: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图书馆 1 楼报告厅(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 1000 号),公交车 15、29、88、92、129、131 路可直达。

(三)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5 月 19 日止。

2.报名方法:初次参加培训人员于 5 月月 19 日前,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学员注册),注册专技人员账号。

进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成教学院网站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页面右侧注册/登录〉完成登录后(页面会跳转至学习空间)〉 请返回上一页并点击刷新页面〉下拉到页面底部〉点击“2023 年度温州市农业及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所有信息须填写,核验,确保无误)。

于 5 月 19 日前扫描二维码(附件 1)或搜索群号:34405013532,进入钉钉班级群,在钉钉群里请上传报名回执(附件 2)。

3.培训费:按相关规定收取,缴费方式请关注钉钉群通知。

4.培训按完成网络报名并成功缴费的名单为准,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网络报名及缴费的学员将不能参加培训。

5.联系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张天翔,联系电话:0577-86186801。

四、其他要求

继续教育已作为职称晋升申报的必备条件,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通知和组织工作。

附件:1.2023 年度温州市农业及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钉钉班级群二维码

        2.培训回执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5日


温农发〔2023〕38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农业及农业工程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