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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亚运会期间农用无人机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3-08-25 17: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管理处

为维护第19届亚运会期间温州赛域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亚运会筹备、举办等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

温州市人民政府于8月7日发布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农用无人机被列入管控范围。当前正值水稻生长期,广大农户使用农用无人机进行喷洒农药、化肥等作业需求旺盛,为确保农用无人机安全规范使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请广大农户务必明确以下注意事项:

一、关于管控时段与区域

(一)2023年8月8日0时至10月9日24时,温州体育中心区域(东至惠民路、南至划龙桥路、西至飞霞南路、北至黎明西路延伸合围区域);温州奥体中心区域(东至建中南街、南至永青路、西至曹龙路、北至永宁西路合围区域);温州龙舟运动中心区域(东至沉木桥街、南至中汇路、西至秀浦路、北至瓯海大道合围区域)。

(二)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9日24时,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行政区域全境。

二、关于使用报备审批

农用无人机实行非必要不作业管控,如果确需作业的,请及时办理飞行审批手续。具体申报审批流程为:

(一)在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官网进行实名登记并产生登记标识,且必须在“支付宝-温警在线-无人机管控”小程序实名登记注册。

(二)下载并填写《温州“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期间飞行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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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携带所需文件和材料,在拟飞行前2个工作日向计划飞行属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四)等待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飞行,并在实施飞行活动时随身携带备查。

三、所需文件和材料

(一)《温州“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期间飞行审批登记表》。

(二)航空器(无人机)实际操控人员身份证以及有关资质证书(CAAC、AOPA、UTC)复印件。

(三)航空器(无人机)在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官网实名登记信息(网站或UOM APP截图);“支付宝-温警在线-无人机管控”小程序实名登记截图。

(四)航空器(无人机)第三责任保险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