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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4/2024-0018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农发〔2024〕74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12-27 15:11 字号:[ ] 来源: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农发〔2023〕115号)要求,经县级申报、实地勘察、专家评审,确定文成县铜铃山光唇鱼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共富项目、平阳县南雁镇东门社区仓储共富项目、乐清市岭底乡农产品仓储及深加工共富项目、永嘉县巽宅镇钼矿研学休闲共同富裕项目(一期)、瓯海区泽雅镇水电站回收维养帮促增收项目等5个项目为2024年度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实施项目。

按照《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温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农〔2024〕2号)精神,本次试点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核定实际投资额的50%、总额不超过500万的标准执行。市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待项目完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后一次性下达。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于2025年1月底前将正式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同时,要加快项目立项,积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落实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保证项目高质高效完成。要创新产业帮促机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