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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4/2024-00019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29 17:05 字号:[ ] 来源: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部署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进步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走在前、做表率。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等重要论述,2次开展专题学习。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三农微信公众号、“周一夜学”等平台,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讲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文章、阅读有关社论评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二是坚决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谋划、部署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简化农业行政审批、优化农村营商环境、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全局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

三是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局党组会、周前例会等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谋划情况,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结合我市“三农”工作重点,集体研究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局办公室(法规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综合协调调度农(渔)业行政执法、行业管理、技术推广等职能处室(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二)健全制度规则,行政决策质效明显提升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重大行政决策作为规范行政行为的重点,制定《温州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深入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持续完善我局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贯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二是优化行政合法性审查程序。制定《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其他涉法事项等5方面38个事项纳入审查范围。坚持先期审查,明确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作出决定和对外公布。全年共审查备案各类文件6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4件、各类型合同(协议)233件。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废止或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

三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细化落实《温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专项行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等有关工作,对照4个方面19项清理标准,对我局2022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且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排查清理,共排查相关文件21件,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认真做好增量审查工作,新增审查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相关文件6件。完成全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

(三)持续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效能不断增强

一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行政执法事项分级分类监管,完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特有监管事项编制和362项行政检查事项认领覆盖,认领率和覆盖率均达100%。纵深推进农业审批服务事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政务服务证明事项,71件涉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21件事项纳入证照分离事项库,15件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418件,网上办事开通率、掌上办事开通率、最少跑零次实现率、材料电子化率、网办率均达100%。

二是构建“惩教并举、审慎包容、轻微免罚”服务型农业执法新模式。制定出台《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行政执法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率全省之先实施农业行政执法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梳理形成22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其中轻微涉渔违法行为不处罚列入主题教育第一批《温州市“为民解忧”办实事清单》,《农民日报》予以刊载。市本级全年办理农业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2件,办案时长缩短,群众适感度明显提升。

三是创新司法协作新机制。深化长三角司法协作,与南京海事法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跨省联动,执行全省首例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劳务代偿”,《江苏法治报》予以报道。发挥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会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6.6全国放鱼日”活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取拍卖单位、渔网处置单位,规范处置罚没物品。中国海警局东海分局领导来温调研,勉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打造“渔政海警协作样板市”。

(四)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公信力持续提高

一是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聚焦“三农稳 亚运安”工作主线,深入开展“绿剑”执法、“春雷2023”、伏休攻坚、“打三无 查违章 保安全”百日执法、打击家畜违法屠宰和调运百日攻坚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39起,其中涉及警告、通报批评1起,罚款124起,没收违所得、没收非法财务2起,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1起,涉刑移送11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获全省“绿剑”执法交叉检查比武第2名;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在全国、全省两次联合大行动中表现突出,2名队员立功、4名队员获嘉奖。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梳理汇编《温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整合上位涉农(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450项,编制市本级涉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项,形成全市农(渔)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一张清单”。制定出台《温州市农业行政执法“一书两函”工作机制》《温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办案时限规定(试行)》等制度,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审核督办等程序,案件办理水平显著提升。平阳县农业农村局、泰顺县农业行政执法队创成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全市累计创成7家,总数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员培训、岗位练兵,连续五年开展渔政铁军集训,分三批组织全局执法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队伍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专题培训,参训率达100%。创新开展“双创双评双建”活动,打造“绿剑先锋岗”3个、执法标兵工作室3个,培育市级“办案能手”10名。成功承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选派队员代表浙江参赛,斩获全国第一名。

(五)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执法案件法制监管。严格落实重大执法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通报备案审查结果,及时调整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全年召开局案审委会议3次,审议重大处罚案件4起。完成2023年度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全市涉企高频行政处罚案卷评查,4宗案卷获评省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数量居全省第1;2宗案卷获评市行政执法“示范卷”。

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完成市委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和问题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提案83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行政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公开报告制度,健全网民留言和领导信箱办理机制,有效满足公众政务信息需求。

(六)突出治理法制化,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一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严格按照《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程序规定》等规定参与地方法规立法工作,认真开展2023年度立法预备项目——《温州市家禽屠宰和交易管理条例》和调研项目——《温州市瓯柑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准备等工作。积极对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谋划上报2024年地方立法预备项目1个。

二是多元开展普法宣传。融合多样普法方式,线下在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伏季休渔”“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进农村”“普法进企业”“宪法月普法”等系列专场活动;线上在“温州三农”微信公众号和温州农业农村门户网开通政策法规专栏,解读法律规章和政策制度,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7期,浏览人数3000余人次。编制《农业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选编》,拍摄普法短视频3个,其中《扎根三农一线 刚柔并济让执法更有温度》执法护农类视频获农业农村部推介农村学法用法优秀视频,在“乡村振兴法治先行——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直播活动”中展播。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述职。

三是扎实做好涉农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全面推进涉农信访工作法制化,严格执行局主要领导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点定人定时接访等制度,落实责任督办、带案下访、按时回访、复议结案等机制,推进信访案件按质、按时办结。全年处理各类信访(举报)件503件,其中线上通过“民呼我为”系统处理439件,按期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线下处理来信、来人信访举报件64件,配合市信访局完成听证终结件1件,审查复核件1件。成功化解、处置农业农村部交办第三批重复信访积案15件、省市级交办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30件,化解处置率均达100%。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聚焦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以新时代“千万工程”为引领,以强城、兴村、融合、富民为主线,有力有效推进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为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贡献更多“三农”力量。

(一)聚焦素养提升,切实抓好干部学法用法。一是突出关键引领。持续健全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2次以上。二是强化全员学习。围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点内容,坚持法律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是开展集中轮训。健全农业执法人员定期集中学法制度,继续开展渔业铁军集训,组织学法论坛、互学互比、岗位练兵、法治沙龙等活动,系统学习掌握行政执法基本常识、农业法律实体规定、农业执法程序规则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

(二)聚焦制度建设,切实抓好依法行政事前监管。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升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有效覆盖率、合法性审查率和依法公开率达“三个100%”。二是严格法制审核。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对照《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进行先期审查,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研究等制度,通过提前介入、指导取证、疑难会商等形式不断提升审核质量,有效防范风险。三是加强法制指导。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公平竞争、对外公布等方面的审查和清理,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案例指导制度,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法制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效发挥典型案示范借鉴作用,不断提高农业农村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聚焦提质增效,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主责主业。一是擦亮温州农业行政执法品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党建引领·双创双评双建”活动,实施海上党建品牌2.0工程,推动党建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擦亮“绿剑先锋、农业铁军”和“海上党支部”品牌,争创五星双强党支部,创成全国示范单位(窗口)1个以上。二是优化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进度,进一步理清市、县、乡三级农业执法事项清单,理顺上下执法队伍体系,完善县级执法镇(街)联系机制,推动实现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农业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事项认领编制,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跨区执法工作随机抽查机制,细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三项制度。梳理从轻减轻处罚事项,形成“两轻一免”清单;实行全员办案积分制考核,制定容错免责清单,落实对执法人员严管厚爱、对监管对象宽严并济,不断提升执法质效,全力营造更加包容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聚焦和谐稳定,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提升管理对象知法守法水平。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五进”活动,持续强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治、德治与自治宣传教育,针对不同经营主体和生产对象,分类开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持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二是提升农户知法守法水平。围绕提升农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和依法诉求、依法维权能力,广泛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创新宣传形式与渠道,将农业普法、执法监管和技术指导紧密结合,推动农业普法进村入户。三是提升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水平。以“枫桥经验”为引领,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力度和涉农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落实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机制,注重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化解信访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