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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渔政部门放生一条误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
发布日期:2024-03-27 16: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3月27日,苍南县大渔镇渔民在苍南海域捕捞作业时误捕一条形似“中华鲟”的鱼。该渔民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报告。大队接到报告后,马上组织人员同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人员赶赴现场,对该鱼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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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误捕的鱼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确认该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该鱼体长87厘米,体重3、45公斤。随后,执法人员乘坐中国渔政33406船将中华鲟放流到了合适的水域中。

中华鲟是珍贵的濒危物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它们的生存状况一直备受关注,近两年来随着海域环境不断改善,这也是苍南县海域第三次出现中华鲟。在此,渔业部门呼吁大家如果误捕到珍稀野生动物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