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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温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3-29 16:29 字号:[ ] 来源: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和《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温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

二、承办处室、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处室、单位应按照《温州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请调整。

附件:温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温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温州市家畜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代拟稿)

温州市人民政府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浙江省家畜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