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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查获13艘涉渔“三无”渔船
发布日期:2024-06-11 15: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各项方案以及《2024年度温州市海洋伏季休渔执法方案》等文件精神,6月7日至9日,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全员上岗,深入一线,全力开展端午假期以及禁渔期市场及海上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市场海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进入禁渔期,伴随着端午节日临近,市场上的海鲜需求旺盛,价格水涨船高,促使一些渔民铤而走险进行非法捕捞作业。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采取“市场查、海上巡”海路联动的方式全覆盖打击非法捕捞涉渔“三无”船舶。

6月7日,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联合龙港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前往龙港洪宫、龙华等三家菜市场开展禁渔专项突击检查。此次行动现场收缴零散违禁渔获物共计1.755公斤,并将没收的渔获物无偿赠予洪宫养老院。

6月7日至9日,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连续3日出动执法人员联合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对龙港琵琶山附近海域及浙南海域开展禁渔期海上执法专项巡航。行动期间登检苍南籍休闲渔船7艘,重点检查职务船员配备、通导设备、临时捕捞许可证等配备情况,并提醒该7艘休闲渔船已跨海域作业,令其回规定作业海域生产。同时叮嘱休闲渔船乘客一定要注意海上安全。

此次连续3天的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船艇6艘,人员48人,航时23小时,航程380海里,查获13艘涉渔“三无”渔船,立案1起。目前,除1艘移至苍南执法大队,其余渔船被扣押至龙港渔政码头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此,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温馨提醒各位广大市民:禁渔期内,乘坐休闲捕捞渔船出海,要时刻注意安全。按照《温州市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休闲渔船管理的通知》规定,游客租船出海打渔,上岸的渔获物不得超过20公斤,多出部分必须上交。同时,维护国家伏休制度人人有责,不参与非法捕捞活动,不购买非法捕捞渔获物,为渔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如发现非法捕捞线索,请拨打举报热线“568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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