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浙江省龙港市新渡街281号饶道钢(330*************57)向我局提出申请,其所属辅助船浙龙港渔运00608渔船,编号为“(浙温)船捕(2024)FZ-200059号 ”的捕捞辅助船许可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2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4/2025-0000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浙江省龙港市新渡街281号饶道钢(330*************57)向我局提出申请,其所属辅助船浙龙港渔运00608渔船,编号为“(浙温)船捕(2024)FZ-200059号 ”的捕捞辅助船许可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