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浙江省八大流域禁渔期。为加强苍南县禁渔期管理,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近日,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组织多个宣传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联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禁渔期宣传专项行动。
连日来,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各属地乡镇工作人员,先后在苍南县灵溪镇、金乡镇、钱库镇、莒溪镇、藻溪镇等多个乡镇开展宣传工作,以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告知群众禁渔期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禁渔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注禁渔、理解禁渔、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同时,借助融媒体平台的强大传播力,及时发布禁渔公告,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余辆,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走访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场点20余处。
下一步,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继续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加强八大流域禁渔宣传工作。同时加强重点水域、交界水域、违规高发水域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在重要江段组织开展“清网”“夜巡”等专项执法活动,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