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近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赴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温州航标处,会商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相关事宜。
会上,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全市无居民海岛上建设的航标灯塔及附属设施等历史遗留用岛图斑进行分析探讨,督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温州航标处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用岛问题合法化进程,确保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合法开发利用。
下一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将以海洋行政执法为抓手,加强部门协作,推动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妥善有效解决,为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和利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