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温州大黄鱼”地理标志使用,打造“温州大黄鱼”区域品牌,推动大黄鱼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温州大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试行)》,经资格审核、专家现场考核、产品质量复检等程序,并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现公布获得、取消授权使用“温州大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名单(第三批)。
希望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珍惜荣誉,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养殖,确保大黄鱼品质持续稳定向好。未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要对照养殖规范和商标使用规则,不断规范养殖技术,扩大养殖规模,提升产品品质,打造企业品牌,争取早日获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附件:获得、取消授权使用“温州大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名单(第三批)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获得、取消授权使用“温州大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名单(第三批)
一、获得授权使用“温州大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名单(3家)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经营场所 |
洞头 | 温州鹿港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 戴海滨 | 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海景街37号 |
瑞安 | 瑞安市北麂老杨生态养殖场 | 杨圣冲 | 温州市瑞安市北麂乡 |
瑞安 | 瑞安市志方生态黄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 缪明飞 | 温州市瑞安市北麂乡 |
注:按企业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二、取消授权使用“温州大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名单(1家)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经营场所 |
平阳 | 平阳县南麂镇鸿运海水养殖有限公司 | 谢作社 | 平阳县南麂镇鑫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