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农田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2025年乐清市上报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9日。
二、公示要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或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市农业农村局,邮编:325000,电话:0577-88966987。
附件:2025年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对乐清市上报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评审的项目清单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
附件:2025年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对乐清市上报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评审的项目清单
县(市、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万亩) | 投资概算(万元) |
乐清市 | 1 | 2025年乐清市雁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0.2460 | 665.34 |
2 | 2025年乐清市大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0.4839 | 182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