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7〕2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12月31日以前由温州市农业局及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7件,继续有效14件,废止13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9日